淮联校?z2021﹞46号
关于印发《淮南联合大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师生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根据安徽教育厅、以及公安、综治等部门的工作要求及当前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实际,制定《淮南联合大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件:淮南联合大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施方案
淮南联合大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
(淮南联合大学代章)
2021年12月3日
附件:
淮南联合大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师生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根据上级公安、综治等部门的工作要求及当前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为目标,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快构建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师生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彻底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对师生的侵害,维护平安和谐稳定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淮南联合大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工作调度,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组长:万继军李辉
副组长:白存良 薄勇 洪浩邓琪罗鸿史学丽朱银斌
成员:武装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纪检审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学院(中专部)负责人及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白存良同志任主任,平勇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实施办法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构建淮南联合大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长效工作机制。
武装保卫处
工作任务:加强警校联动,及时通报学生被骗案件情况,分析研究案件类型、手法、特点,找准学生被骗的“关键点”,编制防范各类诈骗案件的识别方法,精准施教。统计各学院(中专部)学生被骗案件数与金额,通报“反诈骗”负面清单,作为学校各单位年度考核依据。
宣传部
工作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学院(中专部)在学校公共场所,悬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横幅,通过宣传橱窗布置海报、宣传板,借助微信、QQ等新媒体推送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案例再现等,加大反诈骗宣传力度,营造校园反诈骗宣传氛围。
学生处
工作任务: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今日校园”向全体学生推送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通报“反诈骗”工作成效负面清单,纳入对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内容,压实反诈骗宣传工作的主体责任。
教务处
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授课教师反诈骗宣讲三分钟”的课时安排,发挥主课堂宣讲反诈骗的阵地作用,助力学校反诈骗工作深入开展。
马克思主义学院
工作任务:从思政课教育入手,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深入研究学生被骗案件,剖析学生受骗的思想根源,以诚信教育、按劳取酬为内容,组织开展精品一课教学,抓好学生诚信做人、劳动光荣教育。
各学院(中专部)
工作任务:组织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通过班会、课堂、学生活动等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提高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识别能力;教育引导全体学生下载“反诈骗APP”,下载率要求达到100%。
纪检审计处
工作任务:督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不履行职责任务及工作不力的成员单位及其负责人给予工作督查。
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12月3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强化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为主题,分别落实各自承担的反诈骗工作任务,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坚决遏制住电信网络诈骗对师生的侵害。
及时总结“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成果,提炼有效的治理办法并持续开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提高政治敏锐性,从政治站位的高度看待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从构建平安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作为当前学校治安治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要结合法治宣传,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学院(中专部)要结合本学院、本部门的警情特点和情况,详细讲解诈骗手法,增强本单位师生识骗防骗的能力,力求反诈骗宣传取得实效,力戒形式宣传宣讲。
压实责任,严格考评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校纪检审计处,要对各学院(中专部)、成员单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工作不力或本单位在宣传活动期内继续发案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中专部)、各部门反诈骗工作成效纳入学校2021年度综合治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