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联合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1-10-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财资处

淮南联合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暂行办法

各学院、部门:

根据淮财绩效[2020]159号《淮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淮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我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资金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二、项目事中绩效监控。明确监控工作要求,实施全覆盖监控,各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监控范围,项目实施期间实行跟踪审核,重点审核预算执行进度与绩效目标总体完成率,偏差小于10%属于正常,大于10%属于预警情况,出现预警情况应及时调整,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项目完成绩效评价。主要是项目支出评价结论,预算执行绩效考评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项目实施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项目绩效信息公开。主要是向学校公开重点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

五、考核对象主要是自评。针对5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自评,无5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形成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报告,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六、各部门对提供的报送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 1.淮南联合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说明

淮南联合大学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


淮南联合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