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档立卡毕业生“一对一”就业
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为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促进建档立卡贫苦户家庭毕业生及时、充分就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建档立卡毕业生“一对一”帮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校领导就业帮扶学院联系制度
为贯彻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突出困难群体“一对一”就业帮扶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重要意义,特建立淮南联合大学校领导就业帮扶学院联系制度,校领导统筹全校就业工作的同时,具体指导、督促所联系学院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校领导联系学院情况见附件)。
二、成立学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办公室
为统筹协调、完善服务、持续推进、及时上报就业帮扶工作,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三、各学院建立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专题会议,建立全体党政领导干部为主体的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职能的同时,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和教师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实现就业帮扶全员化,及时构建“一对一”帮扶责任制和工作交帐制。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及时梳理、摸排建档立卡毕业生及家庭的基本信息、学业情况、就业意愿、求职进展、主要困难等情况,完善基本信息数据库。
2、各学院须为每一位建档立卡毕业生明确一位帮扶责任人,学院党政领导要亲自挂帅领受任务,每位教师帮扶对象不得超过5人,辅导员(班主任)需于4月18日前在毕业生就业平台中精准录入建档立卡毕业生帮扶信息。
3、帮扶责任人要综合分析毕业生就业需求,“一生一策”量身定制求职就业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持续性就业帮扶,直至毕业生实现就业意愿。
为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提供有效而充足的就业信息,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力争其在离校前实现就业;安排专人对有创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进行“一对一”辅导,协助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政策;为离校未就业的建档立卡毕业生持续开展帮扶,坚持“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为暂不就业或没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提供思想指导和职业规划、求职技术指导,帮助其树立信息,提升求职能力。
4、帮扶责任人要及时将帮扶过程、内容报毕业生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以动态更新工作进度,完善帮扶工作台账。
5、就业指导中心加大信息搜集和推送,加强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偏远地区就业,引导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参加专升本升学。
省教育厅将把建档立卡毕业生帮扶工作列为今年就业考核的重点,并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就业工作专项调研。各单位务必将此项工作抓实、抓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学校将通过随机电话回访的方式进行督查,确保学校就业工作的成色和质量。
淮南联合大学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