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2016年《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淮南市高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保障国家资助资金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
(一)实行“一人一卡”制度。每位受助学生只能办理一张资助卡。班主任要对学生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学校只能为受助学生办理资助专用卡。
(二)实行“集中申领”制度。班主任收集整理受助学生基本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和审核同意材料,向发卡银行申请办理学生资助专用卡。资助卡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办时,必须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办理挂失及补换卡手续。
(三)落实本人激活的规定。资助卡必须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激活后方可使用,班主任应督促学生及时激活资助卡。
(四)严格落实“五个禁止”。一是严禁已办理过资助卡的受助学生重复办理资助卡;二是严禁为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申办资助卡;三是严禁批量申请办理挂失及补换卡;四是严禁工作人员和班主任集中保管资助卡;五是严禁工作人员和班主任提取资助卡内的资金。
二、集中发放,建立签领档案
学生资助卡应集中发放,发放时,班主任组织学生签领,并建立签领档案。对于流失或辍学学生的资助卡,应及时联系上级部门和发卡银行退回。
三、加强滞留卡管理
因受助学生流失或辍学而未发放的资助卡,或者已发放而追回的资助卡,学校应将学生信息造册登记,联系相关银行,注销滞留资助卡,如卡内已打入资助金,在注销资助卡的同时,将卡内资金退回到资助资金专户。
四、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维护系统信息
学校中职学生资助中心在受助学生信息变动时,应及时在学生资助系统中进行更新。各相关部门和班级务必加强对学生资助卡的办卡、签领、激活、补卡、换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与管理,严格落实“本人激活”、“本人挂失”、“本人补卡”的规定,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保障资助资金的安全运行。
淮南联合大学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