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联合大学五年制中职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8-10-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党政办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府〔2016〕10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监管的通知》(皖教秘〔2014〕111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2016年民生工程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府办秘〔2016〕14号)、《淮南市2016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教助〔2016〕4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

(一)对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是否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资助对象。

2、是否按规定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

3、是否按规定程序认定资助对象。

4.班级资助政策宣传与理论研究是否落实,是否发挥资助政策的教育功能。

(二)对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1.有无降低标准发放和克扣截留的问题;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有无挪用等行为。

2.班级是否按照要求建立资助对象及发放情况台帐,是否单列科目单独核算,账册、账页、凭证是否齐全;是否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卡,银行卡发放、管理是否规范。

(三)对学生资助工作的进展和效能情况监督检查

1.是否按照市学生资助中心工作部署,完成序时进度任务。

2.学生资助工作是否细致、作风是否扎实,是否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的受理及处理是否及时。

3.是否存在资助对象界定错误,统计数据中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统计报表是否准确及时。

(四)资料建设及系统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是否建立健全受助学生档案,是否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过程性材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是否按照《淮南市学生资助资料建设目录》整理材料。

二、监督检查与考核方式

(一)成立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检查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学生资助工作分管领导,成员:监察审计处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财务资产处处长、中专部主任。

(二)建立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巡查制度

每学期抽查3-5个班级,全年对每个班级至少抽查一次,实现全覆盖;主要监督检查班主任回访制度是否实施,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会计凭证,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走访当事人、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开展中期评价和年度绩效评价

每年6月和12月分别开展中期评价和年度绩效评价。

(四)开展专项督查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相应的专项督查。

三、创新方法,建立督查监管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学生资助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是保障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各部门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生资助监管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助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持续开展。

(二)落实政策,明确责任

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操作流程,确认受助对象,坚守“6个严禁”,即严禁将国家助学金指标向所谓的“好班”、“实验班”倾斜,严禁将在籍不在校或在校不在籍学生确定为受助对象,严禁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确认受助对象,严禁“轮流坐庄”享受国家助学金,严禁降低标准扩大受助范围,严禁平均分配助学资金。

三)建立督导评估制度

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班主任绩效考核体系。凡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未完成学生资助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监控预警机制

利用国家、省学生资助中心提供的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受助学生消息中大龄学生、与普通高校学籍信息、普通高中、初中学籍信息重复的异常数据进行时时监控,核实受助学生真实情况,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受助学生的真实、精准。

(五)狠抓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

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申请、发放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管。完善信访投诉处理制度,设立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咨询邮箱等多种途径,畅通反映渠道,接受各界监督。

(六)建立自我督查和评价机制

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努力实现精准资助的工作目标。

四、建立问责机制

(一)对每次巡查情况进行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对屡次出现资助工作失误,未完成学生资助年度目标任务的,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优”。

(三)对不履行职责,不按照程序操作,出现“6个严禁”行为之一者,弄虚作假、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者,以及其它违背国家资助政策,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相关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淮南联合大学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