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联合大学中专部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10-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党政办

为了规范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110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意见》(财教【2012】2667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财教【2013】1435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建立了“绿色通道”

为充分体现国家资助政策的宗旨,我校对携有能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材料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不同方式的资助,再办理学籍注册。

二、资助范围

 ;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享受助学金。

2、我校所开办专业属于非涉农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因此取得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按照省厅文件精神评比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3、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我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我校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区(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利辛县)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4、家庭经济困难可参照以下标准: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需提交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证明材料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验。

三、资助资金

我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我校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及时发放。认定程序如下:

学生申请→班级评议→班级公示→中职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领导小组审批→上报市教育局审核→校内公示→学校录入信息

1、开学初将《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附件2)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

2、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监护人(本人)的残疾证、低保证、重大疾病证明等材料。

3、由学校成立的班级、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三级评审机构,受理学生申请,参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认定要求,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进行评议,组织初审,确定符合助学金条件的学生名单。

4、通过全国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资助名单,报送至淮南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汇总,并将审核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通过我校办理资助业务的银行给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办理中职资助专用卡,同时采取集中发放的形式发放给受助学生。

6、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资助卡后方可使用。

7、国家资金下达到学校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将资金打到每个学生账户中去。

四、完善档案管理

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决算表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五、监督检查

我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设立班级、校中职学生资助中心、校资助领导小组三级认定机制,成立中职学生资助中心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同时不定期对享受资助的同学进行抽查,对退学、休学等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删除。

六、国家助学金政策宣传

利用新生入学教育、班级每周的班会课、校广播站、宣传栏、校招生简章、海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七、附则

本细则由淮南联合大学中专部负责解释。

 

                                                                                        淮南联合大学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