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省、市的有关规定,现就学校报销的原始凭据做如下说明:
1、壹佰元以上实行公务卡或转账结算,不能以任何理由使用现金报销。
2、办公用品发票必须有出票单位出具的明细清单并加盖出票单位的公章方可报销。
3、食品发票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如看望病人必须注明病人姓名、时间、地点。水果、花卉等发票不予报销。
4、招待费必须要附申请审批单、发票、消费清单即三单合一。招待费中明确规定,不能有香烟,高档酒水、扑克牌等,不能超标。
5、会务费必须要有会议通知、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6、培训费必须要有培训通知、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财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