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联合大学电子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4-04-0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

淮联校﹝201430

 

 

淮南联合大学电子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勤状况,提高学校运行效能,并为绩效考核提供出勤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电子考勤人员范围

1、行政坐班制人员;2、学生辅导员;3、节假日、周末或晚上来校做学生工作的班主任;4、寒暑假来校加班、值班、招生、保卫、维修等校内人员。

注:经校领导批准有特殊事由的人员不参加电子考勤。

二、电子考勤地点

学校在校大门卫室、实训楼大厅值班室、办公楼大厅和成教院教学办公大楼大厅设置电子考勤机。

考勤人员可就近,并考虑工作方便可在一处或多处考勤机地点考勤。所有考勤机记录进行统一处理和统计。

三、考勤数据的使用与校正

1、按月统计的电子考勤记录作为发放月交通补助费的依据;按学期统计的记录(含以下校正后数据)作为绩效考勤依据。

2、下列情况人员考勤数据的校正:

1)因遇有突发灾害性天气(大雪、大雾、暴雨等)造成市内交通严重不畅,该天全校考勤人员的上班考勤记录全部自然校正为“准时上班”;遇考勤机故障造成不能考勤记录的,自然校正为正常上下班。

2)因公出差和学习培训人员、女职工“三八”妇女节下午、有儿童的职工“六一”儿童节上午,有子女参加中考和高考考试期间、因婚期或子女结婚日、直系亲属丧事期等,考勤记录均在学期统计数据中校正为正常上下班,不影响绩效考勤结果。

3)经批准可以推迟上班、提前下班人员:妊娠后期孕妇和哺乳期产妇,有直系亲属住医院或大病在家卧床需看护的教职工,有其他特殊事由不能参加正常考勤的人员。凭校分管领导批准单,由统计人员校正为正常上下班,不影响绩效考勤结果。

4)辅导员下午上下班,辅导员和班主任晚自习检查、周末来校做学生工作均为弹性工作时间,按月统计记录作为发放月交通补助费依据,按学期统计结果作为学生工作考勤指标之一。

5)在市内因公迟到、早退时,可事先或事后电话向统计人员说明,统计人员作好记录并在学期统计时校正为正常上下班。
 
  四、其它说明

1、实行电子考勤,按学期统计考勤记录一学期迟到、早退次数(不含可校正的上述情况)累计不超过规定次数的,年度考核时视为“正常上班或正常下班”;超过次数的,绩效考勤指标减分。一学期没有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其绩效考勤指标加2分。

2、因上班途中遇道路交通事故,或所乘车辆出故障等外因造成上班迟到的,当事人可到负责考勤的部门填写事由单,学期统计时按事由单校正为正常上班。

3、上班考勤准时的截止时间认定可比规定作息时间延长五分钟,但认定不早退的下班时间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到后才予以认定。

4、电子考勤机原始数据每月由纪监审计处负责收取拷贝留存,同时复制一份交组织人事部用于数据校正。组织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按本办法校正考勤数据,记录与考勤相关的信息;财资处按月记录发放月交通补助费;组织人事部按学期统计(校正后)和学校绩效考核办法给具体人加考勤分或减分。

5、本办法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201441

淮南联合大学电子考勤-公务活动报告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