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联校〔2012〕8号
教学档案管理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档案可为学校及时准确地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料和数据,教学档案管理的质量直接关系教学规范化管理的程度。为了更好地发挥教学档案的信息资源作用,科学、规范地管理好教学档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档案管理职责
学校教学档案实行教务处、系、教研室分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根据淮联校【2005】66号文件要求,按时向学校综合档案室移交。各系、教研室负责本部门教学资料的收集保管。教务处明确一位副处长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同时配备一位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教学档案管理;教学系部由系主任分管教学档案工作,教学秘书具体负责教学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教学档案的管理。
二、教学档案管理范围
1、教务处归档材料
(1)上级文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办法及各种制度等。
(2)综合性教学文件。学校及本部门产生的各种教学制度、规定、计划、总结、办法和条例等。
(3)教学活动材料。包括:教学计划、方案、课表、教师教室教材安排,专业设置、建设规划,新专业论证及申报计划、教学改革方案等。
(4)学籍管理材料。包括: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异动情况记录,各类命题试卷。
(5)教学监控材料。教学信息反馈、听课、评教及教学检查活动等材料。
(6)教学质量工程材料。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项报告等材料。
(7)教学研究材料。包括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研讨、科研课题评审、专题教学会议等材料。
(8)其他教学材料。
2、系部归档材料
(1)上级、学校发布的有关教学管理文件。
(2)本系部产生的教学文件、通知、计划、制度和总结。
(3)各专业教学计划、大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规划,教学改革方案等。
(4)各专业教学活动及教学监控资料。教学教研活动情况,教学检查、听课、座谈会记录,教学考核等材料。
(5)实践环节材料。各专业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习、实验报告、毕业设计(作业)及校企合作办学等材料。
(6)本系承担的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材料。
(7)师资队伍建设、教师进修培训及实践活动的相关材料。
(8)系部图书资料登记及管理材料。
(9) 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维护情况材料。
(10) 实验室固定资产登记材料。
3、教研室归档材料
(1)课程教学(实训教学)大纲。
(2)各类实训任务书、指导书。
(3)各学期教师教学任务安排表。
(4)教师听课记录。
(5)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活动记录。
(6)教具、自管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情况。
(7)教研、教改等专项活动材料。
(8)课程试题库建设材料。
三、教学档案管理程序及办法
1、每年一季度由各教学部门收集上一年度本部门在教学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内容分类,以时间先后为顺序整理归档。
2、编写归档文件目录,以备查阅。
3、教学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完成一个培养周期(即一届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后三年。
4、各教学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把所保管的教学档案移交给接替者,并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由移交人和接收人共同签字,各执一份。
(四)其他
1、每新学年开始后,由教务处向各系部布置收集积累教学文件材料的任务,并由系部主任落实到本系部工作中。
2、教务处、各系部教学档案管理员,按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分别积累教学文件材料,并定期整理。教务处要督促、检查、指导教学档案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
3、教务处以及各系部的档案,一般不允许外借,如有需要查询,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八日